【10/16止】115-1鈊象電子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資訊。
發佈日期 :
2026-08-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31
發佈者 :
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持有政府社福證明書(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或導師提出家境清寒證明;以未領取其他私立機構獎助學金者優先。
(二)學業表現:上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各科不得低於60分;或政府舉辦比賽項目成績優異者。
二、助學金金額: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5,000元整。
三、助學金名額:20名。
四、申請繳交文件:
1.助學金申請書。
2.政府社福證明書(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或導師提出家境清寒證明。
3.上學期成績單。
4.申請資格為政府比賽成績優異者,無須附成績單,請附上比賽成績證明影本。
五、繳交期限: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16(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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