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止】教育部國教署114學年第2學期原住民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資訊。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一)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
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
名或佳作3,000元。
(二)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
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2)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3)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4)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三、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附件下載)
(二)戶口名簿影本(註記原住民身分)
(三)前一學期獎懲紀錄證明(無小過以上)
(四)個人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或團體競賽手冊影本
四、繳交期限:4/17(五)前,將相關資料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