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止】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消費合作社清寒助學金申請資訊。
發佈日期 :
2026-09-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5
發佈者 :
註冊組
說明:
一、實施對象與申請資格:
設籍本合作社業務區域,現就讀幸福國小、山頂國小、龜山國小、新路國小、自強國小、壽山國小、幸福國中、龜山國中、鳳鳴國中、或鶯歌國中之在學學生。
並符合下令規定:
(一) 持有中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
(二) 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三) 品行端正、無不良評語及獎懲紀錄。
(四) 學期期間無遲到或曠課之紀錄。
二、申請名額與金額: 國中組:每校每學期3名,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3000元。
三、申請繳交資料:
(一)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學期成績單(需加蓋學校章)
(四)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急難救助文件,或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出具證明之文件。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期:9/23(三)前,請將上述資料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長,逾期不受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