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校持續推動校園心理健康輔導相關措施,強化對校園 學生自我傷害高風險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落實高關懷個 案之追蹤輔導工作,以積極維護學生心理健康與安全。
發佈日期 :
2026-10-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05
發佈者 :
輔導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55801002A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並
依本局115年2月11日新北教特字第1150298111號函(諒
達)所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建議」,據以檢視及完善相關規劃,並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加強學校人員對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之辨識與關懷,即
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另於假期期間亦應對於高關懷學生
持續掌握該生心理狀態及動向,以適時提供協助。
(二)落實宣導並鼓勵建置(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主動求
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
檔 號:
保存年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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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亦可利用文宣品或於校園學生經常出現處(如教室
明顯處、社團辦公室、布告欄等)內張貼溫馨小語或海
報,鼓勵學生求助與協助同儕求助。
(三)加強宣導運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輔導管道,及強化校
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
醫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尋求地方社區
(心衛)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
題,避免事件發生。
(四)確依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定期檢視校園內環
境設備安全,並評估校園高樓層之陽臺(露臺、窗臺)
及頂樓之危險性,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另為提升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有關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
防治知能,教育部已編製「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
手冊」(可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
/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
業務專區/學生輔導/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專區下載運用),
內容介紹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有關的基本概念,以及前述
對象在此議題下之角色功能,期能協助教師在教育現場更
能早期辨識及處理高風險對象或危機情境,請加以宣導運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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