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校持續推動校園心理健康輔導相關措施,強化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風險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落實高關懷個案之追蹤輔導工作,以積極維護學生心理健康與安全,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8-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8-29
發佈者 :
輔導組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4831A號函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請貴校落實上開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於開學前再次檢視及完善相關規劃,並依下列事項辦理:
加強學校人員(導師、行政人員、輔導教師及任課教師)對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之辨識與關懷,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另於暑假期間及開學前對於高關懷學生持續追蹤及掌握該生心理狀態及動向,亦可透過電話聯繫、班級群組或社群軟體等多元管道,緊密與同儕及親職間之網絡連結,以適時提供協助。
落實宣導並鼓勵建置(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亦可利用文宣品(如:心情溫度計),或於校園學生經常出現處(如教室明顯處、社團辦公室、布告欄等)內張貼溫馨小語或海報,鼓勵學生求助與協助同儕求助。
必要時可運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輔導管道,及強化校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醫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尋求地方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題。
為提升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有關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知能,教育部已編製「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可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業務專區/學生輔導/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專區下載運用),內容介紹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有關的基本概念,以及前述對象在此議題下之角色功能,期能協助教師在教育現場更能早期辨識及處理高風險對象或危機情境,請加以宣導運用。
請確依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定期檢視校園內環境設備安全,並評估校園高樓層之陽臺(露臺、窗臺)及頂樓之危險性,以維護學生安全。
另檢附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製作「青少年自我照顧」簡報檔(請至雲端硬碟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ZldnmmMuWVeUoFkhlF5fye2E7O1dKZb?usp=sharing),供各校可安排於適當時機與課程運用,加強學生自助與同儕間互助與求援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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