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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暨小學藝術才能(音樂、舞蹈及美術)班第二次招生鑑定簡章」

發佈日期 : 2025-06-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09 發佈者 : 特教組
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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