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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全國中小學資訊應用競賽「116年度全國貓咪盃競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6-07-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29 發佈者 : 自造中心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資(三)字第1152702241號函辦理。

壹、計畫目標
一、鼓勵學生運用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能力,觀察並解決生活中常見問題,培養邏輯推理及創新應用能力。
二、引導學生運用邏輯思考規劃作品內容,清楚表達任務脈絡與解決策略,並完整呈現創意,培養敘事能力及創造力。
三、培養學生AI程式設計思維,提升邏輯思考及創作能力。
四、結合遊戲化學習,引導學生認識AI機器學習架構,激發運用AI解決問題之能力,奠定未來AI應用能力。
五、透過競賽活動促進跨縣市交流,並藉由多元活動拓展學生AI視野。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參、競賽組別及限制
一、競賽組別:
(一)國小動畫AI互動組:各縣市至多2隊。
(二)國小遊戲AI互動組:各縣市至多2隊。
(三)國中生活AI互動組:各縣市至多2隊。
(四)國中AI智慧生活組:各縣市至多2隊。
二、競賽報名限制:
本競賽採小組合作方式,每隊由2名學生及1名指導教師組成。每位學生限報名1隊,不得跨組參賽;各隊學生不得跨校或跨縣市組隊;指導教師得同時指導多隊,惟不得跨縣市指導隊伍參賽。

肆、競賽官方網站 https://proj.moe.edu.tw/cat/

伍、競賽期程
一、公告競賽辦法:115年8月。
二、全國競賽報名:116年1月至2月。
三、全國競賽第一階段:116年4月21日 (場地由縣市依規定準備)。
四、全國競賽總決賽(第二階段)暨頒獎活動:116年4月24日(活動地點及議程另於競賽官方網站公告)。

陸、競賽規範
一、報名方式:
(一)由各縣市自行辦理初賽或遴派選手參加競賽。
(二)由各縣市承辦人員統一於期限內至競賽官方網站完成線上報名。
(三)未完成報名程序或未於指定期限內完成資料補正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具參賽資格。
(四)完成報名後,如需異動參賽名單,應於116年3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由各縣市承辦人函報承辦單位核准後辦理;逾期不受理選手(學生)名單異動,惟指導教師不在此限。

二、競賽方式:
採二階段競賽機制,請各縣市配合承辦單位辦理。
(一)全國競賽第一階段:
1.活動時間:116年4月21日
2.競賽時長與方式:各縣市場地同步競賽,競賽時間210分鐘。
3.競賽檢錄:各縣市應自行辦理檢錄作業及驗證選手身分,並將選手身分資料上傳至承辦單位指定資料夾備查。。
4.監考人員:各縣市應推薦技術人員1名(須具備設備故障排除能力)及觀察人員2名。觀察人員由承辦單位統一派任至各縣市執行監考,並應配合承辦單位出席相關會議,接受指派至鄰近縣市記錄及觀察競賽辦理情形;觀察人員出席競賽觀察所需差旅費,由承辦單位支應。
5.場地規定:競賽會場須架設網路攝影機3臺,並加入承辦單位指定之會議網址,供承辦單位即時觀察各縣市競賽辦理情形。
6.各組應於競賽結束前,將作品、程式說明文件及模型訓練檔(依組別規定)儲存於承辦單位提供之隨身碟,檔案名稱應依選手參賽證編號命名。
(1)國小組及國中生活AI互動組:繳交作品及程式說明文件電子檔。
(2)國中AI智慧生活組:繳交作品、程式說明文件及模型訓練檔電子檔。
7.競賽會場須至少備有「隊伍數×2+2臺」備用電腦主機或筆記型電腦,其設備規格應符合已填報內容及本競賽設備規格上限規定。觀察人員將於現場查核設備規格是否符合填報內容。競賽期間,選手應隨時存檔,以降低軟、硬體異常對作品造成之影響。如遇電腦故障、當機或軟體異常情形,參賽選手得立即改用備用設備,並得視故障或當機所耗時間,酌予延長競賽時間;延長時間由承辦單位認定。
8.競賽期間,選手不得攜帶任何文具及設備(如手機、智慧穿戴裝置或其他網路設備等)入場;競賽現場不提供網路。同隊選手間資料交換,應使用承辦單位提供之隨身碟進行。競賽提供每位選手電腦1套(含鍵盤、滑鼠、視訊鏡頭及耳麥),每隊提供隨身碟1隻。
9.不同隊伍座位應適當區隔;如受場地限制,至少應間隔一個座位。
10.競賽會場應於顯著位置設置大型時鐘,並校正至中央標準時間,供各隊確認競賽時間,且以該時間為準。
11.各縣市應備妥印表機及符合承辦單位測試後公布之競賽設備規格的競賽主機(另公布於競賽官方網站),並於期限內完成設備線上調查表填報。
12.創作工具及軟體清單如下,若更新競賽版本,將另公布於官網:
1.Win11作業系統不限版本
2.Scratch AI離線版(承辦單位提供)
3.Inkscape v1.3.2 x64
4. Hydrogen v1.2.3 x64
5. GIMP v2.10.38
6. LibreOffice 24.2.5安定版
7.Audacity v3.6.0
8.MuseScore v4.3.2 x64
9.VMPK v0.9.0 x64
10. 7-Zip v24.07
11. FreeMind v1.0.1
13.Scratch 擴充功能:僅限使用音樂模組、畫筆模組及承辦單位指定之模組。
14.創作素材:限使用參賽者於競賽現場自行製作之素材及 Scratch 程式內建素材。
15.繳件及離場:
(1)繳件:競賽結束後,由監考人員使用承辦單位提供之隨身碟收集各隊繳交之電子檔。
(2)文件列印:由監考人員現場列印各隊程式說明文件紙本1份,交由各隊作為第二階段報告準備使用。
(3)離場:選手完成繳件、領取列印文件並簽名確認後,始得離場。
※注意事項:第二階段報告內容僅限程式說明文件之口頭報告,不得新增或修改作品功能。
16.競賽題目:
(1)命題方式:由教育部委請專家團隊命題,並於競賽當日現場公布。
(2)命題範圍:包括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議題、日常生活及人工智慧等相關內容,且不涉及政治敏感議題。
17.競賽隊伍未於競賽當日指定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因故於指定期限內僅有1名隊員完成報到者,仍保留該隊參賽資格,惟不得更換參賽選手,且未完成報到之隊員不得於競賽期間中途進場參與競賽。如該隊獲獎,不頒發獎勵予未完成報到程序之人員。
18.參賽者完成報名時,即表示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CC BY-NC-SA)」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於競賽推廣、成果展示、教學研究、教育宣導及其他非營利目的範圍內,得依實際需要就參賽作品為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散布、編輯或改作等利用。授權條款內容詳見: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tw/legalcode。。

(二)全國競賽總決賽(第二階段)暨頒獎活動:
1.活動日期:116年4月24日。
2.活動規劃:當日上午現場報告程式說明文件內容,每隊3分鐘;下午進行頒獎典禮。詳細議程由承辦單位另行公告。
3.競賽檢錄:由承辦單位統一辦理檢錄作業。

柒、評審及獎勵方式
一、評審方式:
(一)評審採序位法作業方式。
(二)依核定名額評定金獎、銀獎、銅獎及佳作,並公告評審結果。
(三)邀請有「國中小相關現場指導經驗」或「為該領域專家學者或現場教師」人員擔任評審。
二、評分規準(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1):
本競賽採二階段評分方式。全國競賽第一階段結束後,由評審委員就參賽作品及程式說明文件先行進行各評分項目之初評,其中「程式說明文件(含口頭報告)」項目,先依書面內容評定暫定分數;全國競賽總決賽(第二階段)結束後,評審委員得參酌參賽者口頭報告表現調整該項目分數,並據以核計總成績。
(一)國小動畫AI互動組:
1.程式說明文件(含口頭報告)15%(敘事設計5%、場景規劃10%)
2.作品成果85%(程式設計30%、故事呈現30%、創意表達25%)
(二)國小遊戲AI互動組:
1.程式說明文件(含口頭報告)15%(遊戲目標說明5%、遊戲機制設計10%)
2.作品成果85%(遊戲趣味性20%、互動操作性20%、獨特創意性20%、功能完整性25%)
(三)國中生活AI互動組:
1.程式說明文件(含口頭報告)15%(問題描述與需求5%、資料結構與設計5%、程式設計與流程5%)
2.作品成果85%(使用者介面與體驗25%、功能完整性40%、問題解決創意20%)
(四)國中AI智慧生活組:
1.程式說明文件(含口頭報告)15%(任務規劃5%、AI應用流程規劃10%)
2.作品成果85%(模型及系統穩定度30%、應用完整性與創意40%、辨識與互動體驗15%)
三、申訴處理:
(一)參賽者應遵守本競賽各項規定及評審結果。
(二)如有申訴事項,應於該場次競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填具申訴表並簽名後掃描上傳至承辦單位指定資料夾,逾期不予受理。
(三)對評審委員之評分結果、專業判斷,以及競賽場地、賽程安排等非屬競賽規則事項,不得提出申訴。
(四)申訴案件由承辦單位召開相關會議審議,並將審議結果通知申訴人。
四、獎勵:
(一)獎狀
1.國小動畫AI互動組及國小遊戲AI互動組,分別錄取金獎1隊、銀獎2隊、銅獎3隊及佳作5隊,預計共22隊。
2.國中生活AI互動組及國中AI智慧生活組,分別錄取金獎1隊、銀獎2隊、銅獎3隊及佳作5隊,預計共22隊。
3.增設參加獎,凡參賽且未獲佳作以上獎項之隊伍,均頒發參加獎,預計132隊。。
(二)上述獲獎隊伍之指導教師及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張;每隊另頒發獎金或等值禮券,新臺幣(以下同)金獎10,000元、銀獎8,000元、銅獎6,000元及佳作4,000元。
(三)各縣市得依權責辦理獲獎隊伍指導教師行政敘獎事宜,建議敘獎額度如下:金獎敘小功1次、銀獎敘嘉獎2次、銅獎敘嘉獎1次、佳作敘嘉獎1次。
(四)凡參賽且未獲佳作以上獎項之隊伍,得核發參賽證明。
捌、附則
一、主辦單位保留修正本計畫內容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另於競賽官方網站公告,並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二、競賽時程得視實際辦理情形調整,並另於競賽官方網站公告。
三、活動期間參賽師生之旅行平安保險等相關保險,由各縣市政府視出發及返程時間自行辦理。
四、主辦單位得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COVID-19疫情發展、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調整競賽辦理時程或辦理方式;必要時,得宣布延期或取消辦理,並另於競賽官方網站公告,請留意最新公告。
五、凡完成報名之師生,視為已閱讀、同意並遵守本競賽相關規定;參賽及頒獎典禮期間,參賽者本人肖像、活動影音及參賽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成果報告、相關出版品及競賽推廣等非營利目的範圍內使用。
六、為維護競賽公平性,參賽時間恕不因選手個人需求調整。本競賽辦理日期如與其他活動或賽事重疊,請有意參賽之學生及家長審慎評估後報名。
七、獲獎隊伍之獎狀(金獎、銀獎、銅獎及佳作)由承辦單位於賽後統一印製,送教育部用印後寄送至各縣市。
八、116年度貓咪盃競賽當日參賽選手規則及注意事項詳如附件2。
九、主辦單位保留本競賽規則之最終解釋及爭議處理權。
十、聯絡窗口: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李明為約僱人員
02-7712-9029 ex1638@mail.moe.gov.tw

中小學資訊教育推廣領航計畫團隊 鄭靜愉助理、廖曼君助理
02-2732-1104#53361、02 ntuescratch@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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